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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证券政策存在的问题分别是什么? 实施绿色证券政策的建议是什么内容?

时间:2023-06-13 13:23:13 来源:创业新闻网 发布者:DN032

绿色证券政策存在的问题分别是什么?

首先,单纯从达到环保目的的政策目标看,选择与机构合作是一条不错的途径。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领域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无一例外要牵涉到活动,尤其是融资活动。但同时,也意味着环保部门的工作履职需要假借其他部门的监管渠道,这就存在一个委托代理问题。众所周知,委托代理是会产生成本与利益不一致的矛盾的。假如机构在代理活动中执行得非常顺利,那这一政策目标很容易达到,但是由于经济环境的复杂,这一目的往往会出现一些瑕疵。如绿色信贷政策执行过程中,就曾经出现银行与环保部门利益不一致的地方,银行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对企业进行污染审核。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绿色证券政策的时候,由于没有良好的信息沟通和约束机制,保荐人对于该政策并没有执行的动机;同样,券商、公司也很难因为公司的污染问题而放弃该公司投融资项目。何况,要获得企业污染指数本身就非常有难度。

其次,尽管绿色证券的取向是积极的,但是能否在现实中避免出现附带的负面效应,有待进一步努力和完善。在绿色证券的政策上,2007年下半年呈报的37家企业中,有10家企业的IPO或者再融资被叫停,但是到年底的时候,这些被叫停的企业仅仅剩下2家,其他企业仍然获得了上市融资的机会,只是时间稍微推迟了而已,并没有实质的改变。因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同样涉及多方利益主体,除了证券审批部门和环保部门外,还包括依靠上市公司上缴财政税收的地方政府以及众多的二级市场公众投者。由于很多大型上市公司的盈利和发展状况直接关乎地方政府的财税利益,一直以来地方政府部门对于部分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况长期存在,这也是地方环保部门之前治污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当地方重要企业由于“双高” 问题被证监会叫停的时候,某些地方政府与证监会之间或许会出现相互妥协的情况,来规避绿色证券政策的限制。这种情况在绿色证券、绿色保险之前就一直存在,以前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进行处罚的时候,遇到此类事件无法解决,那么现在换成了监管部门,更是难以处理。

第三,绿色证券的实施不仅能影响企业的再融资政策,而且企业的政策通过与否会直接与资本市场上企业的股价格挂钩。如果市场有效,那么一个超大型企业的再融资方案被否定的话,毫无疑问的二级市场上该股的股价会急转直下,最终受害的是二级市场上的投者,也不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保护投者利益。这就使得监管部门在政策实施上遇到了两难的处境,无论政策执行与否,都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在实践中,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标准以及相关政策办法,使得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企业上市环保准入审查工作并没有一套科学的标准和严格的程序,实施效果也不理想。一方面,虽然环保部门在企业污染程度方面有数据和经验,但是监管部门很难单凭这些数据就对某一企业进行IPO或者再融资进行否定。毕竟什么程度的污染企业可以进行全盘否定,何种程度的耗能企业可以部分融资都需要一个明确而详尽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和执行。另一方面,环保部门、监管部门与企业存在逆向选择问题, “双高” 的企业一般不会主动将自己的真实污染情况进行上报,这在无形中加大了监管部门进行核查的难度。同时,上市公司环境表现披露制度也亟待建立,这对于监管部门和企业来说,更是一个挑战。

实施绿色证券政策的建议是什么内容?

加强相关各个部门的协调统一,促进绿色证券政策的实施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与实施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需要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环保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广泛而积极地参与到其中来,避免出现各个部门之间“踢皮球” 的现象。由于职责的特殊,国环保部在其中应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环保部毕竟在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监督管理方面最有发言权。在此基础上,各个部门以及下属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出台的政策,对于限制的企业严格把关。

加快制订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方面的标准和政策 针对我国绿色政策法规并不完善的现象,重点加强法律法规的制订力度,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市场法律等方面取得突破。同时制订包括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初始准入限制、上市后再融资限制和惩罚退市等内容在内的上市公司审核和监管制度。对没有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设施不配套、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环境影响和事故风险大的企业,要在Ipo~H上市后的“增发和配股” 等环节进行严格限制,必要的时候采用严厉措施隔断其资金链条。同时,对于某些企业,如果上市融资之后会对整个环保事业以及经济环保政策的执行有利,则在政策上予以鼓励和倾斜。建立相应的环境绩效评估指标和方法对于上市。

公司,则强制要求其披露相应的环境保护绩效。目的是为建立高耗能、高污染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奠定基础,通过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让广大股民和社会公众一起进行绿色监督。对于企业环境的违法信息,环保部门要及时发布,同时,券商等机构也要及时提供使用环境信息的反馈情况,真正做到信息共享。要做到信息共享就要做到明确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划分依据,明确指标设计的原则,界定指标选择的范围和内容,确定环境绩效评估的标准与等级划分,选择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的方法和程序等。同时借鉴国外经验,编制并发布中国证券市场环境绩效指数。在不同的工业行业中,选择环境绩效表现较好的若干只股,编制中国证券市场环境绩效指数,并实时向投者公开发布,为投者、管理者提供环境绩效的信息和行业信息。在具体可操作的监管政策推出之后,加大其执行力度一项政策的好坏,能不能惠及大众,并不是看这项政策制定的初衷有多好,而是看这项政策执行过程中能不能严格地被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由于绿色证券推行的复杂,实施过程中很容易碰到企业、地方政府甚至是国部委的阻扰,在这种情况下,坚持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才是关键。

标签: 实施绿色证券政策存在的问题政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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