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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对每一栋受灾校舍制定实施计划 预计20日前完成校舍安全鉴定工作

时间:2021-08-11 17:38:36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发布者:DN032
8月1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中小学校舍灾后恢复重建有了“时间表”:8月15日前完成对中小学校舍受损情况的全面细致排查,8月20日前完成校舍的安全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

近期,我省遭遇特大洪涝灾害,郑州、安阳、鹤壁、新乡、周口等多地受灾严重,部分中小学校舍及设施设备不同程度受损。为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学校舍灾后恢复重建,省教育厅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坚持台账管理、倒排工期,层层压实责任、分工到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确保秋季学期正常开学。

8月20日前完成校舍安全鉴定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中小学校舍受损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谁排查谁签字,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栋、不留死角,8月15日前完成。根据排查结果,对需要鉴定的校舍,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做好校舍的安全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8月20日前完成。排查鉴定结果作为校舍维修改造、加固重建的前提基础和重要依据。要在排查鉴定的基础上,详细掌握所有受灾校舍的安全信息,形成完整的校舍信息档案库,为今后及时监测和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对每一栋受灾校舍制定实施计划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制定每一栋受灾校舍的实施计划,做到定目标、定项目、定进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分类组织实施。

对受灾较轻的校舍,要加快排水除涝、淤泥清理、垃圾转运和清洁消杀工作,及时维修补充课桌凳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8月20日前整理到位。

对围墙、护坡、厕所等附属设施受损的学校,要迅速进行加固改造和修缮,8月底前修缮到位。

对鉴定出的B、C级危房,要科学制定维修加固方案,设计好技术路线,强化技术指导,从根本上保证每一栋校舍的加固和改造质量,确保2021年9月底前全面开工,年底前加固到位。

对鉴定出的D级危房、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危房校舍要坚决拆除,一时不能拆除的要立即停用并进行封闭,加强日常监测,抓紧选址、论证,搞好规划设计,及早开工建设,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重建到位。

对重灾学校,按照“一校一案”要求,科学、合理制定重建规划方案,与“十四五”规划、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基本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相结合,避免盲目建设。

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学校校舍,要迅速会同自然资源、住建、应急、水利等专业部门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受滑坡泥石流严重威胁、安全没有保障的学校坚决进行搬迁。

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拆除,不再使用。

因灾受损的每一所学校校舍排查鉴定结果和恢复重建计划,分别于8月20日和8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

未经验收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行法定建设程和工程建设标准。要积极协调发改、住建、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尽可能加快项目审批进度。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都必须具备规定资质,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质量责任。要把建设项目作为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对工程的监督。

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要认真吸取近年来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教训,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施工安全的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施工现场要将教学区和施工区相隔离,划出警示线,危险区要设置醒目标志牌和警示牌,实行全封闭施工。要教育师生提高警惕性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严格竣工验收程序。要加大对竣工项目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改造一栋、验收合格一栋、安全达标一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记者 冯军福)

标签: 恢复重建,校舍,鉴定报告,洪涝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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