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教育 > > 正文

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 北京市教委已给予警告处分

时间:2021-07-06 16:59:42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者:DN032
7月5日晚间,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通报》。据了解,北京市教委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存在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的情况。

据处分结果显示,目前5名涉事教师均已被给予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具体到各个老师来看,情况如下:

朝阳区呼家楼中心小学语文教师许某出借教师资格证给其配偶参与校外培训并取酬。朝阳区教委给予其警告处分,调离教学岗位。

朝阳区北京市润丰学校化学教师刘某利用周末时间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辅导并取酬。朝阳区教委给予其警告处分,调离教学岗位。

朝阳区北京市润丰学校语文教师胡某某利用暑假期间为校外培训机构发放招生传单并取酬。朝阳区教委给予其警告处分,调离教学岗位。

通州区觅子店中学数学教师王某某、英语教师程某,从事有偿补课并违规领取报酬,通州区教委对两位教师给予警告处分,调离教学岗位。(记者 程铭劼 赵博宇)

标签: 警告处分,兼职取酬,在职教师,培训机构

抢先读

相关文章

热文推荐

精彩放送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2011-2020  产业研究网  www.coalstudy.com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网站声明。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 @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