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教育 > > 正文

深圳市义务教育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小一初一报名于27日启动报名

时间:2021-05-21 16:18:10 来源:羊城区域 发布者:DN032

5月20日,深圳市教育局出台《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召开2021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新闻通气会。今年深圳各区小一初一报名将于5月27日统一启动报名,这也是首次深圳各区统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时间。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的集中招生时间为5月27日—7月23日。其中,公办幼儿园为5月27日—7月9日,民办幼儿园为5月27日—7月23日。

值得关注的是,在满足3岁—6岁儿童入园前提下,民办幼儿园可招收2岁—3岁托班。2021年,深圳将继续保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稳定,所有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教育局表示,义务教育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将加强新生入学管理,包括加强分班管理、实行均衡编班,严格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建立考核和问责双机制,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在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经学校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可跨区招生。

全面落实同步招生

任何学校都不得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体验活动、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对于民办学校,2021年深圳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全面落实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要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面向全区招生且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此外,各区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做到“一人一案”,逐一安置。

此外,通知还提到了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问题,各区要认真落实指标到校政策要求,每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含民办),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关于幼儿园招生

教育局答疑解惑

羊城晚报记者沈婷婷

Q1:今年招生通知和去年相比有什么不同?

答: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通知与去年相比有以下不同:

1.增加了“适龄优先原则”:根据省文件要求,今年招生通知强调幼儿园应优先满足3岁—6岁适龄儿童入园,有富余活动室的民办幼儿园,在符合托班设置标准的基础上,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招收2岁—3岁托班幼儿。2.增加了“分级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体责任。3.去年招生通知中要求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为方便儿童家长,今年在要求提供儿童身份证的同时,对未办理或来不及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可使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代替。4.要求各区做好应急工作:在去年招生工作经验基础上,今年的招生通知要求各区在招生工作前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对无幼儿园或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小区(社区),做好周边学位统筹工作,指引适龄儿童家长报名。

Q2:幼儿园招生范围是什么?

答:全市幼儿园根据就近入园原则,统一面向幼儿园所在小区或社区招生,在满足本小区或社区适龄儿童入园前提下,还有富余学位的,可向周边小区或社区招生。

Q3:幼儿园招生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均应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可参照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用积分排序录取的方式,也可采用分类排序、分类抽签、摇号录取等方式,不得采用先到先得等其他录取方式。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随时补招。

Q4:新生入园需要进行健康检查吗?

答: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已上过幼儿园的转园儿童,如果转园时间超过3个月,也需要重新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入园。

标签: 小一初一,深圳,特长生招生,幼儿园,集中招生

抢先读

相关文章

热文推荐

精彩放送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2011-2023  产业研究网  www.coalstudy.com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 @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