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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举证难后续保护待加强 最先发现者不应袖手旁观

时间:2021-11-25 16:04:42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者:DN032

额头创伤深达颅骨,35处肋骨骨折,断裂处刺破胸膜……北京市检三分院近日办理了一起案件,一份长达八页的尸检报告详细记录了女子吴英(化名)曾经遭遇的侵害,而施暴者正是她的未婚夫。医院的报警电话让一切真相大白。

医生报警

女子身上伤痕累累

回忆起2020年12月11日的一次抢救,北京同仁医院亦庄院区急诊科的医生记忆犹新,因为病人家属的态度太反常了。

当天下午接近4时,120接到电话:通州区一家粮油店内一名女子情况危急。急救车把女子送到了医院,陪同到院的是一名男子,他自称是患者的丈夫王某某。

急诊科医生说,送到医院时,女子的心跳和呼吸都没有了,但医院仍积极抢救。可让医生没想到的是,对于抢救,男子王某某显得有些不情愿。最终,院方没有接受王某某的要求,依然对女子进行了积极抢救,不幸的是,尽管医院用尽了一切抢救手段,仍然没有挽回女子的生命。

不过,在对女子的抢救过程中,医生发现,女子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多处伤痕,而且伤痕有新有旧。对于这种情况,医生建议王某某报警,通过警方协查,更好查出逝者死因。然而,对于报警,王某某也不同意。

不同意抢救、不同意报警,后来也不同意尸检——男子的种种异常反应引起医生的警觉。医生最终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和流程,由医院报警处理。

揭开真相

长达八页的尸检报告

警方介入调查后查明,王某某其实是死者的“未婚夫”,二人并没有结婚。

死者名叫吴英(化名),26岁。一年前,经人介绍,吴英和腿部有残疾的王某某在老家定了亲。此后,吴英随王某某来京,在王某某哥哥的粮油店里帮忙。

这个粮油店里,除了吴英和王某某,还有王某某的兄嫂及一名工人。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孙泉介绍,吴英身上的伤痕主要集中在面部、躯干和下肢,其中,额头有两处深达颅骨的创伤,肋骨有35处骨折,有些断裂处已经刺破胸膜进入了胸腔。而且,吴英身上的伤痕多是旧伤结痂又添新伤的状况。根据伤情推断:吴英生前遭遇了长期的暴力对待。

法医鉴定也验证了检察官的推断:吴英生前遭遇了长期、反复、多次的暴力侵害,其死亡原因是全身多处受到外力钝性作用导致感染中毒性休克死亡。长达八页的尸检报告,详细描述了吴英曾经遭遇的侵害,令人心痛。

寻找真凶

视频监控锁定嫌疑人

对于吴英的身亡,警方询问了粮油店里的所有人。

王某某的哥哥是当天发现吴英异常的第一人,他说下午和其他人送货回家后,上二楼发现吴英躺在床上,叫她没有反应。发现情况不好,他喊弟弟上楼,随后把吴英抱下楼并拨打了急救电话。

工人表示自己只是打工,不了解王家的情况。

王某某则向警方表示:未婚妻的死因或许在于以酒服药,“她平时喝酒,有时还会吃消炎药,可能冲突了。”

但对于王某某的说法,当天的急救医生和此后的法医鉴定都不认可:吴英身上并未检测出酒精。

粮油店里的监控记录,成为了案件的突破口。

当天的监控记录显示,王某某曾一把推倒吴英,还伴随着叫骂。除了哭泣之外,看不出吴英有任何反抗。此后,工人把吴英抱回二楼卧室。

对于视频里的情况,工人说,当时进入储物间,看到吴英好像刚挨过打,但对于王某某和吴英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自己并不知情,只是按照王某某的要求把吴英抱上楼。

证据面前,王某某也承认,当天早晨还踹过吴英一脚,但他不认为吴英的死亡和自己当天的打骂有关。

绳之以法

家暴者获刑15年

“从当天监控视频中被害人的反应基本可以推断,她长期遭受王某某的打骂,已经没有了任何反抗行为。”孙泉说。经讯问,王某某最终承认了长期殴打吴英的犯罪事实。

王某某交代,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吴英,兄弟俩拿出16万元彩礼算是定下了这门亲事。

最初在老家时,王某某只觉得吴英很内向,不爱说话,但到了北京后,他发现吴英不仅反应慢,还越来越迟钝。王某某心生悔意,但吴英家人不同意退婚,认为吴英只是不适应大城市的生活,慢慢就会好起来。

王某某变得越来越暴力。据王某某供述,菜刀、炒勺、马扎、凳子腿都成了他殴打吴英的凶器。每次打伤吴英后,他就从网上购买一些消炎药,从来不带吴英去医院救治。

最终,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认定检方指控,鉴于王某某有自首情节,且赔偿被害人家属、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对王某某从轻处罚,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司法救助

逝者背后的不幸家庭

遭受着长期的暴力侵害,吴英为什么一直默默忍受,没有向家人求救呢?办案时,检察官心生疑惑。后来查明,吴英出生在一个十分不幸的家庭。

吴英小时候,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便离家出走不知所踪,父亲再婚又生了一个女儿。2011年,父亲罹患白血病去世,继母也不辞而别。整个家庭只剩下了年迈的爷爷、奶奶和吴英姐妹,平时由姑姑家接济过活。

吴英成年后,在村企工作,贴补家用。到了2016年,吴英的爷爷又被诊断出癌症,一家人的生活更苦了。

后来,村里人给吴英介绍了王某某,吴英一家也对王某某很满意。当时,由于王某某未满22周岁,二人并未领证。

市检三分院的检察官郭兴莲和检察官助理张琦专程赴山东省聊城市某县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工作。承办人了解到吴英的爷爷今年76岁,肺癌晚期;奶奶75岁,两人均无劳动能力;妹妹12岁,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困难。

了解到吴英的家庭背景后,检察官帮助三人申请了司法救助金。最终,市检三分院决定给予三名申请人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130440元。考虑到疫情,市检三分院已通过远程视频连线,联合当地检察机关向申请人发放了该笔司法救助金。

案件反思

最先发现者不应袖手旁观

“很多家庭暴力,本应能够在早期得到制止,从而避免悲剧的发生。”孙泉提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其中,更应以预防为主。

“以本案为例,如果共同生活的人或者邻居,在得知暴力发生时,能够及时阻止暴力,或者通过报警等方法保护被害人生命健康安全,那么被害人也许就不会失去生命。”孙泉认为,社会基层组织、公安机关、妇联等单位,应该加强对“家暴”问题的重视,特别是对老人、妇女、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加强关怀,可以定期上门宣传反家庭暴力的内容,并告知他们一旦遭受侵害该向谁求助、如何求助等。

此外,孙泉建议,进一步加强司法预防,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可以联动相关部门加强家庭暴力法治宣传工作,健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或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相关工作改善和推进。

在本案中,医院很好地完成了强制报告任务。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单位,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保护和帮助,即强制报告。“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往往是‘家暴’的最先发现者,千万不要置身事外、袖手旁观,一个电话、一次救助,也许可以挽救一个生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孙泉认为:只有全社会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救助、事后救济的“反家暴”格局,对“家暴”零容忍,“家暴”才会越来越少。

现存问题

家暴举证难后续保护待加强

另据海淀法院分析,涉“家暴”案件大都集中在离婚纠纷中。这些案件中,当事人提交的涉家庭暴力证据证明力普遍较弱,“家暴”受害者通常仅能提供受伤照片、聊天记录等间接证据,且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法官建议受害者在家庭暴力发生后及时报警,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并保留治疗伤情记录等,保存能够证明施暴行为和伤害后果的证据,以便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妇联组织等部门在工作中遇到可能存在“家暴”情形时,也应注意做好工作记录、留存证据,在法院调取证据时予以积极配合。

另一方面,法官指出,目前反家庭暴力法还只针对直接遭受家暴者的人身安全规定了保护措施,未涉及财产保障、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等方面以及施暴者言行矫正等内容。在实践中,有的受害人因缺乏独立生活来源而不得不继续依附于施暴者;未成年受害人因缺乏特殊保护遭受侵害后仍受控于施暴者;施暴者言行不能及时得到矫正,造成长期、反复、持续施暴。

对此,法官建议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细化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措施及其适用标准,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特殊保护需要,对家暴受害者提供更易获取的庇护所、法律援助支持等服务,强化对施暴者的行为矫正。

(原标题:女子离世医生报警 令人触目惊心的家暴)

(记者 高健 通讯员 刘丹)

标签: 伤痕累累 家暴 侵害 尸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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