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专题 > > 正文

北京市“临”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临近 10月31日后将禁止上路

时间:2021-07-13 16:01:14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者:DN032

“临”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临近,10月31日后将禁止上路。7月12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今年以来,北京累计删除不合规电动车型209款,对30款不合格车型涉及的17家企业进行约谈、整改;5月起,立案查处各类电动车违法行为45起,已查扣非法电动自行车61辆,罚款近50万元。

2018年11日1日起正式施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经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即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须申领临时标识(即橙色临牌),并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截至2019年4月30日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最后的申领时间为止,北京共发放了214万张电动自行车临时牌照。这意味着,今年11月1日,将有200多万辆橙色临牌电动车无法上路行驶。

北京商报记者在北京一家电动车门店了解到,目前购车可以直接上白牌。“橙牌车的话你直接推过来,可以以旧换新,根据你品牌、型号、磨损度等不一样,折价数也不一样,几百到1000元都有可能。”门店老板告诉记者。

根据规定,如果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满后继续上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自2019年8月14日起,北京市场监管局就发布了第一批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共涉及15家企业。此后多次分批对不合规车型进行删除。其中删除的主要原因在于3C证书注销或变更。

除了推进“老标”电动车淘汰,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自5月起,还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改装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在产品质量、网络交易、广告监督等领域。北京市场监管局要求,相关单位不得向市场供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电池等配件,不为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作者:陶凤 王晨婷)

标签: 不合格车型,电动车,非机动车,过渡期

抢先读

相关文章

热文推荐

精彩放送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2011-2023  产业研究网  www.coalstudy.com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 @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