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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吗?

时间:2023-05-22 10:08:40 来源:巴中在线 发布者:DN032

一、

对于劳动工伤法规是什么

对于劳动工伤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

遇工伤纠纷应该如何办

遇工伤纠纷可通过下列方式来解决:

1.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协商;

2.可以依法申请调解;

3.可以提请劳动仲裁;或者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纠纷,则应当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三、

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规定

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终审。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

标签: 对于劳动工伤法规 遇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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