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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开具后会被扣分吗?不会给予行政处罚也就不会扣分吗?

时间:2023-05-10 09:07:44 来源:法制法律网 发布者:DN032

事故认定书不扣分,因为这只是一个确认当事方责任的文书。

如果经查实有交通违法行为需要扣分的,会依据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此时公安机关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不会给予行政处罚也就不会扣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标签: 事故认定书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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