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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保险专属条款面向全行业征求意见 距离条款推出还需要一个过程

时间:2021-08-11 16:20:14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财经国家周刊》 发布者:DN032

期盼已久的新能源车保险专属条款,终于要来了。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行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全行业公开征求意见。

与现行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一样,《征求意见稿》中的主险同样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一共三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与车上人员险与现行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基本一致,车险损则有多处体现新能源车风险特征的条款,不仅考虑到新能源车自燃风险,还考虑到“三电”(即电池、电机和电控)的损坏风险。

行业普遍认为,《征求意见稿》如能推出,无疑是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前进一大步,综合改革后,沉寂已久的车险市场有望迎来新发展契机,而且在专属保险的驱动下,新能源车市场也有望进一步爆发。

但是也有财险业内人士提醒,新能源车专属条款正式推出的阻碍在于目前掌握的承保理赔数据有限。为了公平准确地识别、计量新能源汽车风险,车险行业仍需要充分改革现有定价模式,引入新的风险因子和风控技术以适应新能源汽车的风险特点。

“距离条款正式推出还需要一个过程。”这位业内人士补充道。

传统车险跟不上新能源车发展形势

今年7月,河南郑州遭遇极端强降雨天气,很多车辆因来不及转移而成为了“水泡车”。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的统计显示,截至7月28日,河南保险业共接到车险报案22.64万件,估损金额64.12亿元。

受损的车辆中,有不少都是新能源车。在网上,一些郑州新能源车车主忧心忡忡,四处询问新能源汽车泡水如何理赔?

目前,传统燃油车方面,针对水泡车辆的售后维修,无论是车企还是保险公司,都制定了成熟的应对与服务体系。而新能源汽车配套的保险业务,却未能跟上市场的发展步伐。

乘联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603万辆。另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最近几年来,国内新能源车销量一直处于快速增长状态,不仅连续6年占据全球新能源车市场产销榜首,且市场份额超过40%,发展潜力巨大。

支持新能源车发展,也是国家战略之一。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车汽车将成为新车销售的主流。

一位汽车行业专家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当前新能源汽车保险仍在套用燃油车保险体系,这种一刀切的模式已不能满足新能源汽车差异化需求,不科学的保费也让消费者难以安心购买新能源汽车,更让行业难以合理监管风险。

另有财险业内人士认为,伴随新能源汽车技术不断更新换代,保险行业在新能源汽车费率厘定及风险管控等方面的研究和条款出台,已经非常紧迫。

今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定调“要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

前述汽车行业专家表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我国提出的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有效路径。“希望新能源车相关保险条例尽快落地,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

“三电”、充电桩甚至起火出事,都赔

除了针对新能源车辆本身的保险专属条款,此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还公布了针对驾乘人员的《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2021版行业征求意见稿)》。

这两个征求意见稿,意味着行业期待已久的新能源车专属保险,终于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这距离2018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新能源汽车综合商业示范条款》,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年时间。

此次《征求意见稿》在框架上,整体沿用了与综改后行业颁布的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相同的格式与结构:即由总则、三个主险条款(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通用条款、附加险条款和释义构成。

首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含义,即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前述汽车行业专家指出,这个含义与传统车险条款“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形成明显区别。《征求意见稿》适用的车类,能够涵盖95%以上的新能源汽车车主的投保需要。

其次,《征求意见稿》不仅将新能源汽车核心的技术与部件“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悉数纳入保险责任,还主动扩充了保障责任,保障了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以及车辆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全过程。

与传统汽车不同,新能源汽车最核心的技术与部件,就是电池、电机、电控“三电”系统。其中,电池价值甚至能占到整车价值的40%左右。这是过往新能源汽车理赔以及保值的核心痛点,在传统车险条款下,“三电”不在保障范围内,理赔时也存在较大争议。

再次,《征求意见稿》新增了“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五个附加险,扩充新场景下车险外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前三个附加险涉及的充电网、充电桩,都是与新能源汽车相配套的设施,它们并不属于汽车标的本身,而是属于非车险范畴。

这也说明了一个趋势,我国车险的保障责任范畴,将逐步扩大至与涉车相关的各类场景当中,这有利于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车险利益,也有利于我国车险保费整体基数的扩大。

最后,《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新能源车险的折旧率。相比传统车险0.6%的折旧率/月,新能源车险的折旧率根据燃料类型,分为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与燃料电池两档。10万元以下的纯电动汽车由于电池价格占比较高,故折旧最高为0.82%/月。插电式混合动力与燃料电池汽车由于电池价格占比较小,折旧也最低为0.63%/月,略高于传统燃油车的0.60%/月。

新能源车险比燃油车险贵吗?

《征求意见稿》保障责任大幅提升之下,新能源车险的价格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这是广大车主最为关心的问题。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获悉,新能源汽车专属费率也在拟定中。

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曾经发布的一份《新能源汽车保险市场分析报告》称,新能源汽车的车险价格普遍高出约21%。以投保价格均在23万元的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为例,交强险同样都为950元,而前者的商车险价格为4400元,后者为5100元。

前述财险业内人士表示,整体上看,新能源汽车的售价和出险率均较传统汽车高一些,车均损失也高一些,因此在同等保障程度条件下,新能源车险的费率应该会高一些。

但是也有行业人士认为,在车险综合改革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目标下,车险自主定价系数仍要进一步打开,新能源汽车险费率有望降低。

事实上,新能源汽车专属费率的厘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银保监会财产险部主任李有祥表示,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因为新能源车在车身结构、动力系统、使用场景、维修保养等方面较传统汽车存在较大区别,其风险特征和事故原因也呈现一定特殊性。新能源车受总体保有量小、车型迭代快、产业化时间短、潜在风险未完全显现等因素影响,行业掌握的新能源车的承保理赔数据有限,影响了对于新能源车险风险保费的测算。

《新能源汽车保险市场分析报告》也提出,传统定价模式不能准确识别新能源汽车风险。目前各保险公司的费率方案不能充分体现新能源汽车差异化风险因素。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迭代也要求保险行业对其定价体系进行更为频繁的优化。

因此,为了公平准确地识别、计量新能源汽车风险,车险行业需要充分改革现有定价模式,引入新的风险因子和风控技术以适应新能源汽车的风险特点。

对于新能源车险市场的未来,财险业内人士普遍持积极看法。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表示,传统的车险整体承保利润越来越薄。随着新能源汽车量越来越大,承保新能源汽车有望跳出传统汽车的承保逻辑和市场环境,基于专业的风险管理和精算力量,对风险特性做更好的分析、预判及定价,并在新能源电池、充电桩以及无人驾驶技术等形成差异化竞争模式,新能源汽车有望为车险市场带来改变。(记者 宋怡青 )

标签: 新能源车,保险,专属条款,传统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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