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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条款的诞生有望解决新能源汽车理赔难等问题

时间:2021-08-09 17:14:12 来源:汽车行业关注 发布者:DN032

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了603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06%。新能源汽车在市场上的占比将逐年增加,与此同时关于新能源汽车的问题也在不断增加,而传统车险产品将难以完全满足新能源车风险管理需求,出台相关的新能源汽车专用的保险条款及产品也是势在必行的。

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不仅将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机、电控纳入保险责任,还保障涵盖车辆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各个环节。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条款的诞生,有望解决新能源汽车沿用传统燃油汽车车险条款中面临的定损难、理赔难等问题。

对于车们最担心的电动车起火问题,意见稿中也专门为新能源汽车设置了专属附加险。《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车身、电池等设备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此外,《征求意见稿》通过六项可选附加险,为新能源车主在用车新场景下的风险增加保障。附加险包括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等。

对于车们最担心的电动车起火问题,意见稿中也专门为新能源汽车设置了专属附加险。《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车身、电池等设备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不管车辆是在充电还是正常停放时,如若起火自燃除了会造成自己车辆损失之外,还容易造成第三者伤亡或者损失。一旦牵涉到第三者,例如汽车自燃引燃旁边多辆车,或者将整个房屋引燃,财产损失数额也往往巨大,可能会超出购买车险的赔偿限额。因此《意见稿》还针对新能源汽车的火灾事故,推出有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新能源汽车因起火只是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范围的,被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所适用的责任限额在保险单载明的基础上翻倍,分为主责任限额的2倍、3倍、4倍三档,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按照当前三责险最高1000万元的保额来计算,新能源汽车的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最高可以翻4倍,投保4千万元的保额,满足车主因火灾赔付的理赔需求。

意见稿中还有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保险责任为,在主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全部损失,造成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无法使用,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其意思就是,如果车辆因事故导致全损,而早前车主单独购买的智能辅助驾驶功能无法使用,也会对其进行保险赔付。例如,车主购买了一辆特斯拉 Model 3 时,还选购了 6.4 万元的 FSD 驾驶套件。如果车辆因为事故,保险公司给出全损理赔。如果车主购买有 " 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 ",保险公司同样会对购买的 FSD 软件进行理赔,具体赔付金额多少,金额由保险公司来确定。

从此次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征求意见》来看,针对消费者在使用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保险顾虑进行统计出台保险策略,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也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随着该保险条款的出台,新能源汽车车主的权益也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标签: 理赔难,新能源汽车,保险条款,起火问题,专属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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