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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将车停在小区路面停车场 隔天清晨车辆前挡风玻璃竟被厨余垃圾砸碎?

时间:2021-06-17 14:46:10 来源:都市快报 发布者:DN032

邻居补偿2225元

 一天傍晚,家住杭州市钱塘区的王某开车回小区,将车停放在小区路面停车位上,第二天清晨发现车辆前挡风玻璃被一袋厨余垃圾砸碎。

经物业管理人员蹲点排查,确认这袋厨余垃圾是业主汤某家产生的。

双方对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王某便将汤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汤某赔偿车辆维修费2225元。

近日,杭经开法院审理了此案。法庭上,汤某主张说,虽然这袋厨余垃圾是他家产生的,但他只把垃圾放置在门口,并没有扔这袋垃圾,故不应承担责任。

庭审后,承办法官到小区现场调查,向物业管理人员了解情况并调取监控,后组织双方调解无果。

根据相关法条,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院审理认为,经证实,该垃圾系业主汤某住户产生,排除该单元其他住户的侵害可能性,且汤某未提供证据排除其侵权可能性,故汤某应对原告王某因该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补偿责任。综上,作出判决:汤某补偿王某2225元。

判决作出后,被告汤某已主动履行完毕。(记者 郭婧 )

标签: 厨余垃圾,前挡风玻璃,路面停车场,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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