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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务行为?交通肇事罪职务行为的赔偿主体

时间:2023-06-06 09:35:10 来源:法制法律网 发布者:DN032

一、什么是职务行为

职务行为是指工作人员行使职务的行为,是履行职责的活动,与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相对应。

二、交通肇事罪职务行为的赔偿主体怎么确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垫付”;

(二)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4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8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履行职务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先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没有保险的,由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3、保险不赔的或不足赔偿的,由履行职务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标签: 什么是职务行为 交通肇事罪职务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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