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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可以追回吗?结婚后买房必须夫妻一起办理吗?

时间:2023-05-10 20:04:39 来源:法律宝 发布者:DN032

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可以追回吗?

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是可以追回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不管其份额如何。夫妻一方不是因为日常生活所需要处分共同财产的,应该约定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处分共同财产,人民法院支持夫妻另一方以侵犯共同财产权为由要求返还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共同财产】: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结婚后买房必须夫妻一起办理吗?

婚后买房,办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的必须要夫妻双方到场,如果只是登记一方的名字,登记方一个人到场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可以追回吗 结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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