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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越科技IPO恢复“已问询” 市值或不低于10亿

时间:2022-03-09 16:29:59 来源:资本邦 发布者:DN032

科创板

3月8日,资本邦了解到,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清越科技”)IPO恢复“已问询”状态。

清越科技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中小显示面板制造商,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中小尺寸显示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产品迭代升级,目前公司已形成以PMOLED业务为主、电子纸模组与硅基OLED业务为辅的产品架构与业务格局。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上半年营收分别为4.66亿元、4.36亿元、4.98亿元、3.05亿元;同期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6,117.72万元、4,825.09万元、5,702.43万元、2,899.75万元。

公司最近两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679.08万元、5,797.4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826.44万元、4,148.62万元,均为正数;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76.51万元,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975.06万元,均不低于5,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49,815.76万元,不低于1亿元。

基于公司业绩情况,并结合报告期内的外部股权融资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情况,公司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标准,即“(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作为公司本次具体上市标准。

清越科技称,本次募资拟用于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2022年1月26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上交所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程序。

2022年3月8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按规定履行复核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上交所恢复其发行上市审核。

标签: 业务格局 营运资金 产品架构 电子纸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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