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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看点:@所有人 我市全面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 请大家积极检举揭发

时间:2023-03-30 08:58:49 来源:资阳网 发布者:DN032

资阳网讯近日,资阳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希望广大市民对涉互联网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积极检举揭发。具体如下:

关于全面征集

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资料图片)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信息网络领域持续纵深发展,全面整治信息网络领域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严厉打击信息网络领域犯罪活动。资阳市公安机关欢迎广大市民对涉互联网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网络“裸聊”敲诈

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用言语刺激或淫秽视频、图片等引诱被害人进行“裸聊”,并同步录制被害人“裸聊”视频,通过诱导被害人下载安装木马软件盗取通讯录等信息,最后以发布不雅视频作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网络“套路贷”

利用信息网络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贷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网络“软暴力”催收

以讨要债务为目的,通过虚拟网络电话等网络通讯手段进行高频度骚扰,致使被害人及其联系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文字、侮辱性图片骚扰被害人及其关系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恶意索赔

利用信息网络以维权打假为掩护,通过购买、持有众多非本人实名电商平台账号,批量购买目标商品,以商品存在瑕疵、宣传用语使用“极限词”等借口,以差评或投诉为要挟,恶意向商家索取赔偿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负面舆情敲诈

犯罪分子通过搭建网络自媒体平台,打着“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扭曲事实的帖文相要挟,胁迫被害人以签订“媒体保护”协议或采购高价商品等方式,非法牟取利益。

(六)网络“水军”滋事

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雇佣水军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暴力传销

利用信息网络发布工作介绍、恋爱交友等信息,诱骗被害人进入传销窝点,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对被害人实施控制,胁迫被害人参与传销活动、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活动,大肆实施传销、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凡检举、揭发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敦促涉网黑恶犯罪嫌疑人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但不限于事件经过,提供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有效网址、链接、网页截屏、网上交易记录、相关APP名称及安装包、相关社交软件账号、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物证书证等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内容和诬陷他人。

(三)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电话和来信方式

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28-26559335。

来信来访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366号资阳市公安局扫黑办、资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扫黑除恶大队。

特此通告

资阳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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