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资讯 > > 正文

商家京东网上虚构原价 消费者获赔500元

时间:2020-08-12 08:01:3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发布者:DN032

原价6000元福鼎白茶现价只要270元,但消费者购买后感觉该茶不值6000元,怀疑商家故意虚构原价,涉嫌价格欺诈。经福建省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消费者500元。

近日,福州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林女士投诉,称于7月29日在京东网络交易平台一家茶业旗舰店购买了一件3年藏福鼎白茶,商家销售页面标注原价6000元,现价270元,收到茶叶后,林女士觉得不值6000元,怀疑商家虚构原价,涉嫌价格欺诈,向福州市消委会求助。

福州市消委会接诉后,查核相关销售页面,商品标价确为"¥270.00(现价)¥6000.00(原价)"字样,存在虚构原价、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福州市消委会立即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上进行维权登记,同时联系这家茶业公司了解相关问题并进行调解。

福州市消委会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发改价监[2015]1382号)》二、《规定》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调解,这家茶业公司整改京东销售页面标注,删除“原价¥6000”字样,退回消费者购茶款270元,并赔偿消费者500元,与消费者达成和解。

福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虚构原价销售,误导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比较多见,尤其购物促销活动中更常出现,消费者购物时要货比三家,多做功课,并保留相关购物截图,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同时警示经营单位,要诚信经营,如实标注价格和优惠折扣,不应虚构原价、误导消费者,否则,既损害自身品牌声誉,又要承担违法产生的法律后果,得不偿失。

标签: 京东网 消费者

抢先读

相关文章

热文推荐

精彩放送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2011-2023  产业研究网  www.coalstudy.com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 @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