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热点 > > 正文

漯河发布消费券发放公平竞争审查提示

时间:2022-07-22 13:45:27 来源:映象网 发布者:DN032

为活跃消费市场,提振消费需求,惠及人民群众,期,漯河市发放了多种纾困解难消费券。为进一步规范消费券发放行为,营造公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好释放政策红利,该市市场监管局就全市范围内做好消费券发放公竞争审查工作发布“四项提示”。

严格履行公竞争审查程序。发放消费券属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公竞争审查,充分听取相关台经营者、商家和消费者意见,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问题。

准确把握公竞争审查重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公竞争审查标准做好审查,重点审查在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环节是否存在设置不合理和歧视准入条件、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或者具有审批质的事前备案程序、对外地商品服务实行歧视补贴政策、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待遇等问题,依法保障相关台经营者、商家公参与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消费券发放台选择的公。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当严格保障消费券发放台选择的合法和公,设定公合理的资质要求、评审标准,并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地发布信息,以公竞争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确需选择单一台发放的,应当严格履行竞争程序,不得直接指定发放台、直接确定台资金配置方案。拟适用例外规定的,应当依据《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详细说明目的正当、政策必要、手段适当,并明确实施期限。适用例外规定应当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进行第三方评估。

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全市各级公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消费券发放公竞争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会同有关单位深入研究消费券发放公竞争审查问题,主动与政策制定机关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提醒政策制定机关履行公竞争审查程序,提示可能存在的违反公竞争审查标准的风险点,认真答复政策制定机关的意见征询,指导其依法依规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营造公竞争的市场环境。对涉及消费券的公竞争投诉举报,要认真核查,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对于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尽快消除不良影响。(大象新闻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张灿)

标签:

抢先读

相关文章

热文推荐

精彩放送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2011-2023  产业研究网  www.coalstudy.com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 @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