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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表决通过《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修改决定

时间:2022-04-07 10:24:16 来源:大众日报 发布者:DN032

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

“燃气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早在2003年就通过了《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其颁布实施对我省燃气安全保供发挥了重要作用。”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宫钊说。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燃气消费量越来越大、用户数量越来越多、管道里程越来越长,特别是随着上位法的修改,原《条例》设定的许多制度和措施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实际工作的需要。

据统计,当前用户端燃气安全事故占全部燃气安全事故的60%-70%。为加强燃气用户端安全管理,《条例》从以下方面强化燃气用户端安全措施:一是规定居民住宅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其加装、维护、更新费用纳入燃气经营企业配气成本;二是明确居民住宅管道燃气用户燃气灶具前燃气设施、连接软管的维护和更新,由燃气经营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实施,费用纳入燃气配气成本;三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标准,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单位食堂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四是就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用户违法用气行为采取暂停供气措施的情形、程序和救济作出规定;五是增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配合入户安全检查的规定,解决燃气经营企业安检入户难的问题。

“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广泛运用,尤其是智慧燃气、物联网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自闭阀等安全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条例》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企业经营服务。”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介绍,一是增加燃气经营企业加快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强化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充装安全追溯管理等相关内容;二是增加燃气经营企业完善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维护数据安全等相关内容;三是为保证燃气管道供应更具规划性、区域性,防止争夺资源,重复建设,造成资源的浪费、城市管理的混乱和安全隐患,按照国家要求,增加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的规定。

在农村燃气安全管理方面,《条例》增加农村燃气安全管理实行“双安全员”制度的规定,舒缓农村气代煤改造安全管控压力。

《条例》还精简有关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取消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查,调整为部门内部征求意见;实行统一的燃气经营许可制度,不再保留燃气供应站许可证制度;取消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规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启峰表示,下一步,将聚焦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建设两项重点工作,2022年完成市政、庭院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450公里以上,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标签: 山东省人民 经济社会 燃气安全 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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