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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区检察院首次开展 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时间:2022-03-09 09:53:03 来源:兰州日报 发布者:DN032

3月2日上午,安宁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首次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执法记录仪不间断记录着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整个过程。

检察官:“帅某某,我们是安宁区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今天是2022年3月2日上午10时8分,地点在安宁区检察院办案区2号讯问室,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要求,为保证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此次认罪认罚过程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你听清楚了吗?”

犯罪嫌疑人:“我听清楚了。”

检察官:“这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请你仔细阅读,有不理解的内容可以提出,我们给你解释。”

犯罪嫌疑人:“好的。”

检察官:“这是值班律师刘律师,她可以给你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等服务。”

犯罪嫌疑人:“好的,谢谢。”

检察官:“如果你对我们提出的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请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请问你是否有异议?”

犯罪嫌疑人:“谢谢检察官,我已经清楚了相关权利义务,我自愿认罪认罚,同意检察机关的定罪量刑。”

“以往案件办理中,部分认罪认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后又以各种理由反悔,这增加了诉讼成本、浪费了司法资源,现在通过全程录音录像把整个过程固定下来,提高控辩协商的透明度,不仅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更能提升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稳定性。”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说。

此次认罪认罚程序同步录音录像是安宁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具体举措,旨在促进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实质化、规范化。

安宁区检察院将全力把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录音录像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检察机关的办案公信力和透明度,真正做到让镜头记录公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标签: 认罪认罚案件 司法资源 定罪量刑 录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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