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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征求意见:数据出境评估结果有效期二年

时间:2021-10-29 15:24:07 来源:证券之星 发布者:DN032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表示,数据出境评估结果有效期二年。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数据处理者应当重新申报评估:

(一)向境外提供数据的目的、方式、范围、类型和境外接收方处理数据的用途、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延长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境外保存期限的;

(二)境外接收方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数据处理者或者境外接收方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数据处理者与境外接收方合同变更等可能影响出境数据安全的;

(三)出现影响出境数据安全的其他情形。

标签: 境外 数据 接收 评估 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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