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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案一审开庭

时间:2021-08-13 16:37:07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者:DN032
昨天(8月12日),南都记者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郭美美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将于今天(13日)上午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开庭。

南都此前报道,上海浦东警方3月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案件,抓获郭某某等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5000万余元。郭某某即为曾因犯开设赌场罪入狱5年的“网红”郭美美。据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通报,郭美美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

上海高院公布的开庭信息显示,该案将于8月13日9时30分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第二法庭开庭,被告为汪邹雅、郭美美,案由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南都此前报道,3月11日,浦东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案件,抓获生产人员、销售人员郭某某(女,30岁)等32名犯罪嫌疑人,均依法刑拘。上海市公安局曾通报,浦东经侦支队民警经过前期数月的缜密侦查,在多省多地统一开展收网行动,先后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的嫌疑人曾某某、周某某、郭某某等75人。捣毁生产窝点3处、销售窝点24处,现场查获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65000余粒、生产原料约34公斤、生产设备3台以及外包装20000余件,涉案金额达5000万余元。

4月1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对郭某某等人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

7月1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通报,该院依法对周某某、郭某某等13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经审查,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将生产商曾某某等人生产的减肥糖批发给下级销售代理赵某、李某等人,赵某等人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某某为销售,郭某某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该系列案中的减肥糖中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糖依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该院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证实,郭某某即郭美美。

公开资料显示,西布曲明是一种化学药物,早在2010年,我国已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原标题:郭美美等,今天受审!)(记者 刘苗)

标签: 郭美美,有害食品罪,西布曲明,减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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