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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做好涉灾涉疫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

时间:2021-08-10 18:00:51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发布者:DN032

开展灾区群众大走访;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化“民转刑”命案防范专项行动;开展人民调解“化项目纠纷,促企业发展”专项活动……

8月9日,记者从河南省司法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关于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做好涉灾涉疫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推出四项举措,着力做好涉灾涉疫矛盾纠纷化解。

开展灾区群众大走访活动。《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安顿好群众生活,重点协助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开展危房排查、困难群众帮扶、遇难者善后事宜等工作,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全力做好涉灾涉疫矛盾纠纷化解。《通知》要求,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灾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作为首要职责和长期重点任务,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确保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限时化解、化小化了,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引导群众通过“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重点加强对医疗纠纷的化解,协助维持医疗秩序。

持续深化“民转刑”命案防范专项行动。《通知》要求,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预防“民转刑”命案的首要环节,全力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经济债务等纠纷,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

开展人民调解“化项目纠纷,促企业发展”专项活动。《通知》要求,要组织人民调解员围绕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聚焦合同签订、劳动争议、环境评价、生产经营等领城,开辟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绿色通道”,促进涉项目、涉企业调解工作提质增效。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在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纠纷多发的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依托各类商会建立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广泛宣传防汛救灾、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调解会员内部发生的矛盾纠纷,助力全省“万人助万企”工作。

据悉,省司法厅已成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保障救灾防疫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挥部和工作机构,服务全省灾后重建和疫情防控工作。(记者 徐东坡)

标签: 涉灾涉疫,矛盾纠纷,灾后重建,危房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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