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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出行攻略:理性消费合法行使“后悔权” 警惕“团外加价”等陷阱

时间:2021-04-26 16:51:32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者:DN032

“五一”小长假就在眼前,今年“五一”放假调休5天,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加上正是旅游踏青好时节,很多消费者已经将出行计划提上日程。江苏省消保委根据往年假期消费投诉咨询情况,发布“五一”出游攻略。

警惕“团外加价”等陷阱

省消保委提醒,“五一”小长假出行人流量大,车船机票座次紧张,热门酒店价格恐有上涨,消费者要注意提前做好规划。在付款前注意确认预订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和退改规则,避免误操作带来损失。购买“随心飞”等出行套餐的旅客,及时关注航司使用规则进行购票。如有需要退改签的旅客,请查询官方网页或者拨打官方客服热线咨询,谨防诈骗。参观景点前确认景点疫情风险情况,关注客流状况,提前预约门票。

带老人、孩子的家庭小长假出行更推荐选择跟团游或者租车行。消费者在选择旅行团时,一定牢记和旅行社签订协议,明确旅游服务的等级标准和项目内容,注意双方的违约责任。低价团虽然价格上有吸引力,但是可能隐藏着强制消费、餐费自理、团外加价的陷阱。不要贪小便宜,小心观光游变成购物游。选择租车游的消费者,注意查看租赁公司的资质,确认所租车辆的必要证件和投保情况。

另外,无论是亲友相聚,还是景点小食,大家都要注意按需点餐,可以尝试“小份菜”、“半份菜”,给自己品尝多种风味的机会,也可以避免浪费,就餐时应当积极响应“光盘行动”,积极践行节约粮食新风尚。

理性消费,合法行使“后悔权”

出门在外,品尝风味小吃,帮亲朋好友带点伴手礼必不可少,但是大家在消费时也要保持理性,警惕商家编造故事、欺骗话术等套路和骗局。目前江苏省内已有8万余家企业响应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支持异地异店退货,消费者可以优先选择前往响应无理由退货的商店购物。

节假日期间商家促销活动很多,是否真的有需要有实惠,消费者要注意甄别。《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消费者在办卡后有权自付款之日起15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消费者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合法行使“后悔权”。但是为了避免产生纠纷,消费者依然要理性消费,谨慎办理预付卡。

此外,在购物时应索要并保存好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交付团费、线上购物、给付定金时应避免与他人之间微信私下交易付款。如遇到消费纠纷,第一时间与商家积极协商,必要时可以拨打12315或旅游服务热线12301投诉举报。省消保委还提醒,在享受“五一”假期的同时,要谨记疫情尚未结束,仍然要做好常态化防控。(记者 马燕 通讯员 徐悦 实习生 杨卓琦)

标签: 后悔权,团外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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