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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快讯:浙江普惠金融发展十年:监管实践与未来展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时间:2023-10-17 10:45: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者:DN032

编者按:2013年11月,发展普惠金融首次被正式写入党的决议之中,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容之一,过去十年,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多项指标已高于全球平均,在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二十大锚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山积而高,泽积而长。展望下一个十年,如何着力推动我国普惠金融实现高质量发展,以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国网财经重磅推出《共创普惠金融新十年》特别策划栏目,力邀数名普惠金融前沿人物共话普惠金融发展新十年!

作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资料图片)

普惠金融是缓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和浙江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聚焦信息不对称、抵押担保难等痛点难点,持续加强监管政策引领,强化联动地方政府部门,牵头搭建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扩面、降本、提质”并举,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持续提高服务效率,普惠客群金融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截至2023年6月末,浙江辖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9万亿元、同比增长26%;涉农贷款余额6.45万亿元,同比增长20.79%。

一、浙江发展普惠金融的监管实践

(一)聚焦“信息不对称”,牵头搭建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信息不对称”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症结所在。2019年以来,浙江监管局依托“数字浙江”建设基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等部门牵头建设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推进政府公共数据行业共享应用,以“数据服务”为小微企业融资注入新活力。平台具有信息共享、供需对接和业务支持三大主要功能,目前已融合58个省级部门公共数据,支持银行信贷业务近70%的数据需求。通过多跨场景建设深化业务协同应用,促使金融服务流程持续线上化,大幅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平台在全国率先实现“总对总”模式不动产抵押登记线上办理的全省全覆盖,实现跨地市异地线上可办,平均办理时间不足5个小时。经过3年多的运行,平台已累计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授信34万笔、24万亿元,其中,17.4%为首贷户,26%为纯信用贷款,93%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

(二)聚焦“抵押担保难”,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是普惠金融的重要基础设施,是解决普惠客群融资抵押物不足的有效途径。2019年以来,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省市县三级法人、资本分散、规模效应差的制度性缺陷,浙江监管局向浙江省省委省政府积极建言,推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改革取得实质进展。2021年,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意见》,聚焦支小支农,整合县级融资担保机构资源,逐步向省市两级担保体系过渡,以寻求放大倍数和风险防控的最佳组合。截至2023年6月末,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支农支小业务在保余额2023.08亿元,比年初增长18.5%;上半年平均担保费率0.53%。

(三)聚焦机制体制建设,加强差异化监管政策引领。一是着力完善小微金融专营化体系。推动银行机构单设小微金融管理部门,对小微、三农等普惠金融业务单独考核,并提升考核权重。鼓励设立小微专营支行,并引导规范发展。督促中小法人机构坚守支农支小定位,保障县域普惠金融市场供给。支持设立浙江网商银行、温州民商银行两家民营银行,发挥普惠金融市场“鲶鱼效应”。二是建立小微金融、乡村振兴监管考核评价机制,从信贷供给、机制建设、产品创新等维度全面评价机构普惠金融服务情况。抓住问责机制牛鼻子,出台尽职免责指导意见,引导银行按照“合规即免责”的目标导向,激发普惠金融服务的内生动能。三是推广“无还本续贷、年审制、循环贷款”等还款方式创新产品,建立“连续贷+灵活贷”机制,并在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线上续贷专区,机制性破解转贷难题。

(四)聚焦服务模式创新,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针对小微企业点多面广、服务分散等问题,2019年以来,浙江监管局针对小微园区、供应链型、科技创新型、吸纳就业型等4类重点小微企业,出台差异化细分工作方案,提升服务精准度。对小微企业园区,建立伙伴银行(保险)机制,推进开展小微企业园分类建档和授信工作。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突出“一企一链一方案”“以大带小”。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联动省科技厅,推动银行开展清单式服务,提供“全生命周期覆盖+增值服务”方案。对吸纳就业型小微企业,合理拓宽个体工商户服务边界,将非持证的个体工商户贷款增长情况纳入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针对农民资产盘活难题,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辖推广“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指导银行机构多渠道采集农户信息,编制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基于农户家庭净资产,统筹考量家庭年收入、人品、村两委公议授信等情况,为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辖内“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建档覆盖面已超过60%,授信户数占全辖农户三成以上。

(五)聚焦“风险保障难”,着力推进普惠保险。针对农业、科技及特定群体风险保障不足问题,积极推进普惠保险提质扩面。结合浙江农业“一县一品、一县多品”的发展特点,大力推动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2022年,全辖共有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含中央品种)130余个,险种数量居全国前列。推动完善首台(套)、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系列保险补偿机制,支持保险公司创新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人才创业相关保险,为初创型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针对新市民风险保障难题,探索创新商业保险模式,提升风险保障水平。推广雇主责任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将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拓展至新市民群体,如,目前杭州“西湖益联保”新市民投保占比已超20%。

二、对普惠金融新十年发展的展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下一阶段,浙江监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促进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普惠保险,促进提升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普惠客群金融健康水平。

(一)加强科技赋能,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健康发展。近年来,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助力下,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可得性等大大提高。但数字化也带来一些问题,比如数据滥用、造假、消费者权益缺乏有效保护等。下一阶段,一方面,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通过数字化经营、场景化创新、精准化服务、智能化风控、线上化作业等举措,促进金融服务扩面降本。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优化数字普惠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规范市场行为,维护金融消费者数据安全。

(二)发展绿色普惠金融,助力经济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快速发展,并逐渐呈现融合发展态势。如,辖内一些银行开始探索将居民绿色行为纳入授信评价,创新“个人碳账户”贷款等服务模式。下一阶段,要加强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以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普惠金融转型升级,加强对小微企业节能减排、绿色技术改造与产品研发等活动的金融支持力度。借助绿色金融的创新,如林权抵押、碳汇金融等,以及未来对生态价值的挖掘与实现,破解普惠客群抵押担保难题。同时,加强对绿色发展实践中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推动线上服务的优化与迭代,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率和风控能力。

(三)大力发展普惠保险,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普惠保险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小微企业提供公平可得、保费较低、保障适度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助力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下一阶段,要着力推动建立普惠保险政策制度、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坚持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推动各级政府加大对普惠保险的政策和资源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优化服务机制、经营模式和产品设计,解决目前普惠保险服务广度、深度不够和创新不足的问题,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

标签: 金融 发展 浙江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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