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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的顺序是怎么样的?离婚代理词一般指的是什么?

时间:2023-05-30 09:09:42 来源:法律网 发布者:DN032

离婚代理词一般指的是,诉讼当事人提交的,能够推翻对方的主张或者证明自己的主张的书面材料。例如,对方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就说夫妻感情良好,然后提出几个事实证明夫妻感情良好,或者自己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进行陈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标签: 离婚代理词 感情破裂 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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