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教育 > > 正文

哪些公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和解的前提是什么?

时间:2023-05-11 13:22:47 来源:律速网 发布者:DN032

已经鉴定为轻伤也可以和解。其和解的前提是,因民间纠纷对他人造成的损害,即使造成了轻伤,也可能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是基于过失导致的轻伤,可能会被判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标签: 已经鉴定为轻伤也可以和解 和解的前提

抢先读

相关文章

热文推荐

精彩放送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2011-2023  产业研究网  www.coalstudy.com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 @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