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股票 > > 正文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时间:2023-06-26 14:53:53 来源:名律网 发布者:DN032

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

1、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

2、提交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第一款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标签: 注册公司 注册程序 注册流程 公司出资

抢先读

相关文章

热文推荐

精彩放送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2011-2023  产业研究网  www.coalstudy.com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 @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