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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同居?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时间:2023-06-20 08:31:38 来源:法制法律网 发布者:DN032

非法同居的定义为:男女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合法婚姻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是一种同居行为也是不合法的夫妻关系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标签: 婚姻登记 登记档案 档案管理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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