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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判几年以上?

时间:2023-06-02 10:11:51 来源:法制网 发布者:DN032

一、

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罪名有哪几种

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罪名有如下:

1.重大责任事故罪;

2.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4.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5.危险物品肇事罪;

6.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7.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8.消防责任事故罪;

9.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二、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判几年以上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的判处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三、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需要赔偿吗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赔偿金。如果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没有造成消费者实质损害,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赔偿,如果造成消费者实质损害,可以要求损失三倍赔偿金。

标签: 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罪名 生产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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