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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被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吗?

时间:2023-05-12 08:03:53 来源:律速网 发布者:DN032

离婚被告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自己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如果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证明财产状况的资料;

3、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当事人想争取抚养权的,要提供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4、书面答辩状;

5、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标签: 离婚被告需要准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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