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专题 > > 正文

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获批筹:注册地北京,初始运营资金5亿元

时间:2022-02-15 11:54:06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者:DN032

又一互助保险社获批筹建。

2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筹建批复称,同意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与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河北省渔业互保协会作为主要发起会员,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陈则波等111家(名)渔业服务组织、渔业捕捞企业和渔业从业者作为一般发起会员,联合发起筹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初始运营资金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拟任董事长杨斌、拟任总经理张竞。

与此同时,银保监会还同意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辽宁、大连、广西、海南等4家省级分支机构同步筹建。

银保监会称,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文件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经营业务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主要发起会员、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

何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这要从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说起。2020年5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研究确定了“剥离协会保险业务,设立专业保险机构承接”的改革总体思路,形成了渔业互助保险系统整体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分两大类,有关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改革方案上,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牵头联合有关省(市)渔业互保协会发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渔业互助保险机构。该机构为专业性的相互保险组织,初始运营资金由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脱钩后和有关省(市)渔业互保协会以借款方式注入,接受银保监会的监管和农业农村部的行业指导。遵循“互助共济、服务渔业”的宗旨,开展渔业行业内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再保险等经银保监会核准的保险业务。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作为主要发起会员和借款人,参与全国性渔业互助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履行法定及章程规定的义务,在符合保险监管规定后可收回借款本息,同时继续开展章程规定的其他业务。

据,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官网介绍,该协会原为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1994年7月经农业部发起、民政部批准设立,是由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或为渔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开展渔业互助保险的社会组织自愿组成,实行互助保险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在有关省(市)渔业互保协会改革方案上,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和宁波等7省(市)渔业互保协会改革方案参照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制定。银保监会将在统筹考虑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对设立有关省(市)渔业互助保险机构依法进行审批。具体而言,又有两种形式:

1.对于地方协会满足专业性相互保险组织设立条件的,由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联合其共同发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市)渔业互助保险机构,接受银保监会的监管、同级渔业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和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的业务指导。

2.对于地方协会不具备专业性相互保险组织设立条件的,直接转制成为全国性渔业互助保险机构的分支机构,由全国性渔业互助保险机构负责管理, 接受当地渔业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管。

标签:

抢先读

相关文章

热文推荐

精彩放送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2011-2023  产业研究网  www.coalstudy.com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 @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