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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强化网络食品监管、建立食品追溯机制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

时间:2022-07-29 15:58:56 来源:川观新闻 发布者:DN03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7月29日川观新闻记者从司法厅获悉,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时间截止至8月28日。《条例》共6章121条,包括总则、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过程控制


(相关资料图)

《条例》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准入与公示制度,针对流动餐车、自动售货机等新业态和监管盲区进行明确规范。并结合四川实际补充规定了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种类,明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一般性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品贮存与运输等食品全链条的一般性要求。

同时,要求加强对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的管理。规范散装白酒、自制泡酒的制售,及白酒的贮存、运输和销售。

强化对网络食品的经营监管

《条例》设立了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的备案、入网审查和信息报送制度,明确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小作坊、小餐饮等可以入网经营,为“草根”经营者排忧解困。要求网络经营食品包装应当保证食品安全,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封签或封口。

此外,《条例》强化了餐饮服务的监管。明确了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配送服务者的食品安全义务,严禁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使用废弃食用油脂。此外,对餐饮行业使用工业酒精、液态醇基燃料等进行了规范管理。

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追溯机制

《条例》明确全省建立统一的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链条、全环节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加强溯源能力建设,确保源头可溯、去向可追,建立重点追溯食品品种制度。

《条例》明确全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同时,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业态规模、风险控制能力、信用状况、监督检查等情况,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对风险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川观新闻记者 兰楠

标签: 食品安全 监督检查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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