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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冒充“讲师”向中老年人推销保健品 诈骗407.58万元

时间:2022-06-01 11:14:28 来源:江苏经济报 发布者:DN032

近年来,向老年人推销“养老产品”、提供“养老理财”等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不法分子利用打“亲情牌”“上门送关心”等方式与中老年人渐渐熟络起来,利用中老年人不想麻烦子女心理实施各类诈骗犯罪,给不少中老年人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打击。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老保健品诈骗案件,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被告人端某某、王某某、史某某等27名被告人为实施犯罪在徐州市成立某国际公司(未实际注册登记),并安排被告人陈某、侯某某等人以个人名义在常州、泰州、扬州、无锡、苏州等地注册设立食品商行等。

该国际公司及下设商行设有销售端、运营端以及外聘讲师团队,通过商行销售人员在各超市、菜场等地,针对55周岁以上群体发放传单,以免费发放小礼品为诱饵,召集被害人至常州、泰州酒店等地参加会销活动,由讲师虚构身份,以做假实验、夸大产品功效、承诺返广告费等方式使被害人误以为只要购买产品均可得全额返款,从而花高价购买价格低廉的胶囊等保健品。经统计,被告人端某某、王某某、史某某等人参与诈骗共计357笔,涉及中老年被害人300 余名,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合计人民币407.58万元。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确认了一审查明的事实。被告人端某某作为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他26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至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40万至1500元不等的罚金。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陵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依法办案,严惩养老诈骗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养老钱”。此类保健品诈骗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典型性,被告人常常将具有支付能力的中老年人作为犯罪对象,利用中老年人在保健品消费过程中的不利地位,从而实施诈骗行为。因此,法官提醒各位,要警惕以公司化运营的模式,在多地成立营销站点,冒充“讲师”向中老年人推销保健品实施诈骗的行为,不要盲目轻信 “养生专家”“知名老中医”,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谨防个人财产安全遭受损失。(郭贝贝)

标签: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外聘讲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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