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资讯 > > 正文

太仓法院 协助上海一中院办理刑事案件查封财产续封

时间:2022-05-16 10:36:29 来源:江苏经济报 发布者:DN032

疫情之下,异地执行“难”怎么解?沪苏嘉执行协作机制发挥作用。日前,太仓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电话,请求太仓法院协助该院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查封财产的续封事宜。据悉,上海一中院需查封的不动产位于太仓市内,所涉案件标的巨大,且查封期限即将到期,但上海法院执行人员因疫情影响进入静态管理,无法前往工作地点。而太仓市亦受疫情影响进入区域静态管理,法院执行人员也无法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查封财产的续封事宜。

太仓法院执行局接到协助请求后,立即将情况上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苏州中院迅速启动苏州中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底建立的沪苏嘉执行协作机制,借助长三角协作平台,邀请相关方上海一中院、二中院、太仓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召开四方线上视频会议沟通事项处理方案。会议商定,由上海一中院将委托办理材料线上送达太仓法院,太仓法院对接太仓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静态管理下的事项办理问题,以在静默期开通绿色通道的方式,特事特办协助上海一中院办理查封财产的续封事宜。

方案敲定后,上海一中院通过线上方式将续封相关法律文书传到太仓法院执行局,太仓法院安排执行干警在履行防控相关手续后前往法院接收材料,并与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对接。太仓法院签收受托材料后24小时内完成续封事宜,并将办理材料回传上海一中院。(苏法萱)

标签: 太仓法院 上海一中院 沪苏嘉执行协作机制 绿色通道

抢先读

相关文章

热文推荐

精彩放送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2011-2023  产业研究网  www.coalstudy.com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 @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