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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六中某班主任收取学生罚款 教育局通报“以罚代教”不可取

时间:2021-04-07 15:56:50 来源:钱江晚报 发布者:DN032

近日,甘肃酒泉六中某班主任收取学生罚款一事引发轩然大波。

有学生家长反映,酒泉市第六中学一班主任对学生迟到等行为罚款,金额从10元到500元不等。家长称,罚款从两年前就开始了,当时班主任丁某在微信群规定对学生迟到、没完成作业、考试退步等行为进行罚款。

在法制意识不强的年代,学校对学生违纪进行罚款的事曾有所耳闻,甚至一度成为某些老师津津乐道的“教育经验”。即便如此,这也只是象征性地罚一两次且数额微小,真正实施的并不多。对学生进行罚款的做法根本无法可依,在全面倡导依法治国的当下,真是匪夷所思。

酒泉市肃州区教育局通报显示,经调查该班主任罚款一事确实存在,但网上关于其收取七八万元的说法与事实不符。经核实,该班寒假期间以微信红包形式共收取罚款820元,该款项由家长委员会负责人保管,没有使用。教育局已督促学校全面整改并退还罚款,给予学校及班主任丁某某诫免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等处理。

对于罚款的用途,丁老师表示用于给好学生奖励。根据家长了解,给好学生的奖励也就是几块钱的零食或是10块钱的笔记本,和罚款的金额对不上。

更值得追问的是,“以罚代教”做法何以持续两年,且家长保持集体沉默?仅仅是因为家长投鼠忌器担心孩子被报复吗?对于丁老师的这种做法,学校难道毫无察觉?有些问题有待详细解答。正因为事情的相关细节尚未明晰,公众对于当地教育局的处理并不买账,不少人觉得太轻了。

事情发酵后,当年的一位学生在网上直斥丁老师是其十二年读书生涯中唯一记恨的老师,吐槽该老师当年因学生字写差了等原因拿软尺子打脸,对他带的班级学生罚钱。对于网上冒出来的声音,有关部门应该引起足够重视进行核实。如果只是乘机泄愤的不实之词,有必要澄清事实还丁老师以公道;倘若确有其事,那么丁老师的问题可谓由来已久,理应顺藤摸瓜,一查到底。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网友表示,自己或者身边人也遭遇过“以罚代教”。看来,这样的行径并非个例。各地教育部门应该引以为戒,对教师这类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胡欣红)

标签: 以罚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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