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创投 >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内容是什么?股价的发行条件是什么呢?

时间:2023-05-16 13:30:26 来源:法制法律网 发布者:DN032

股价计算的方式:一般按照票面金额计算。可适度高于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且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购股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标签: 股价计算 全部股权 股份发行 种类股票

抢先读

相关文章

热文推荐

精彩放送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2011-2023  产业研究网  www.coalstudy.com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 @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13